花花公子品牌严正声明

2021-11-19 10:18:12 来源:花花公子品牌

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是Playboy(花花公子)及相关品牌在中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唯一商标所有人。PEII授权利标品牌有限公司的子公司CAA-GBG为本公司所持有的Playboy、花花公子品牌的中国独家品牌代理,并通过其中国子公司利标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区域运营管理Playboy品牌。

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Playboy Enterprises International, Inc. ,下称“PEII”或“我司”)是Playboy(花花公子)及相关品牌在中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唯一商标所有人。PEII授权利标品牌有限公司的子公司CAA-GBG为本公司所持有的Playboy、花花公子品牌的中国独家品牌代理,并通过其中国子公司利标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区域运营管理Playboy品牌。

PEII及其关联公司(包括花花公子企业有限公司和PLBY集团公司)和CAA-GBG从未授权King Wong, Kai Ming Lai, 花色空间(福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任何其关联方使用我司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营销和传播。未经我司及CAA-GBG授权,任何擅自许可或者使用我司品牌的行为均为侵犯我司权益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将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法律责任。

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公众和消费者注意,以下公司为已获得授权可在中国大陆市场合法销售Playboy及花花公子品牌的被授权商(包括电子商务):

经确认,我司、CAA-GBG或任何我方的关联公司以及上述所有合法被授权商,均未对King Wong, Kai Ming Lai, 花色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实体提供过任何关于花花公子品牌的授权或转授权。所有所谓我司或我司关联公司出具的授予花色公司花花公子品牌授权的商业文件或授权文书均系伪造。

我本人,Chris Riley,系我司的总法律顾问,联系方式为 legal@playboy.com。CAA-GBG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是我们唯一的中国独家代理机构,其在中国的主要联系人是Eric Conocenti(ericconocenti@caaglobalbrands.com,+861316256996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是我们在中国的法律服务机构,其主要联系人是孙涛律师(sunt@junhe.com, +86 1085191352)。关于在中国的授权书或授权业务机会,请直接联系前述联系人或代理人,而勿联系其他公司或者个人。

 

Playboy Enterprises International, Inc. /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General Counsel /总法律顾问

Chris Riley

November 18, 2021/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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